【摘要】 距离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正式开庭已经过去1天。然而,由此事件引发的关于中国女性生育权利、现代婚姻观、女性该不该冻卵等一...

        距离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正式开庭已经过去1天。然而,由此事件引发的关于中国女性生育权利、现代婚姻观、女性该不该冻卵等一系列观点,甚至是争论,却依然跑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关注度不减反而在持续发酵扩散。

事件回顾: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首例未婚女性冻卵维权案件,昨天的庭审持续了将近一小时,各方分别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法庭最后宣布暂时休庭。目前,案件并未有任何定论,一切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件的起源,还要从当事人徐枣枣(化名),2018年11月,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开始说起。徐枣枣说自己在妇产医院通过了相关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自己身体各项指标均没有问题,卵子也很健康,随后她同医生提出希望冷冻自己卵子的需求,却因没有结婚证被拒。徐枣枣觉得自己的权益遭受了侵害,她认为自己作为已经30岁的女性,应该享有自我决定是否冻卵的权利,然而院方却以没有结婚证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这是一种轻视女性权利的行为,徐枣枣便一纸诉状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上了法庭。

随着本案件的持续推进,徐枣枣和冻卵维权事件被推到了媒体的聚光灯下,不仅很多像徐枣枣一样的女性加入了这场维权战,越来越多本来就关注女性权利维护、社会人口结构发展的专家学者也“挺身而出”,纷纷发表言论力挺女性生育权维权。

梁建章 詹青云表示:要给女性冻卵的权益和选择

梁建章(携程创始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网易研究局专栏作家)、詹青云(哈佛大学法律博士,2018华语辩论世界杯冠军,《奇葩说第六季》辩手)联合对此事表达了看法。

梁先生和詹女士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单身女性(或未婚女性)应该享有冻卵的权利。原卫生部曾经在《人类辅助生殖规范》(卫科教发〔2003〕176号)中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如果按照此项规定落实下去,那么单身女性(或未婚女性)将无法使用精子库或者冻卵等人工辅助生殖相关技术来践行自己的生育权利。

而且这项规定不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也是和我国现行的法律相互抵触的。

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中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这些法律法规都明确了在中国女性享有生或不生,婚生非婚生等生育权利,并且这些权益是受到一系列法律保护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法无禁止即自由”。在中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单身女性(或未婚女性)的生育权。所以从法理上来看,在生育这件事情上,只要不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剩余的就可以是女性的自由选择。其次,中国现行《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中,并没有要求男性必须有结婚证,才可以保存精子以备未来生育之用,而另一方面却禁止单身女性(或未婚女性)冻卵,这是严重的性别歧视,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相悖的。

梁先生公开支持冻卵,不仅只是口头表态,早在2018年7月,梁建章先生就带领携程公司用实际行动支持冻卵。携程公司为女性高层管理人员提供最高200万元,以及7天的带薪假期的美国冻卵福利,目的是为了让这些女性员工可以享受到冷冻卵子的科技。而智特医疗成为了携程美国试管婴儿、冻卵的指定服务机构。

针对徐枣枣冻卵被拒状告医院事件,作为一直深耕辅助生殖领域的国家特聘专家、留美医学博士、智特医疗创始人张欣博士从辅助生殖行业专家的角度也给了一些观点。

1、 什么是冻卵,针对什么人?

所谓“冻卵”,可以理解为是女性为自己购买的一份生育保险,是指在女性适宜生育年龄的时候,通过人工提取成熟的卵子,并加以冷冻保存的方式,存储女性的生育力。等到将来女性想要生育的时候,再通过体外授精技术配成胚胎后再植入身体,以达到“在未来生孩子”的目的。冻卵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希望推迟未来孕育年龄的女性。